关于启动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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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中选拔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1.报名材料

1)项目申请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9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798。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发至85862013@qq.com。

2. 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3. 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0日-2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1.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遴选通知

2.《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研究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