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2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一、报名材料
(1)申请“学生项目”类别的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汇总电子版(Word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至85862013@qq.com。
申请“访问学者”类别的教师将《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交至重点处(地点:主楼C408室,夏天雨)联系电话:86609101。申请人员需将申请表和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电子版(Word文字)发至2021025@hlju.edu.cn。
(2)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3)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2年1月1日-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4)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依照申请留学身份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重点处。
(5)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
3.《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 (研究生)
4.《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教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