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中国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项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1、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2、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程序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员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1、关于申报新项目。11月13日前,申报新项目的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5862013@qq.com,包括:

(1)项目申请书

(2)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版

2、关于已获批项目。11月20日前,已获批项目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提交项目年度总结,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5862013@qq.com。

咨询方式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A区外事处3号楼219室) 高原

电话:86608798

邮箱:85862013@qq.com

有关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