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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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1.报名材料

1)申请“学生项目”类别的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9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798。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发至85862013@qq.com。

2)申请“访问学者”类别的教师将《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交至重点处(地点:主楼C408室,甘雨田)联系电话:86609102。申请人员需将申请表和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发至2020078@hlju.edu.cn。

2.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

3.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1日-2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4.完成网上申请后按申请留学身份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重点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1.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简章及附件

2.《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

3.《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研究生)

4.《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