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联合国难民署21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10人、国际移民组织3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一、申请项目的人员需在4月30日前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本科及以上)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各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汇总电子版(Word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项目部门”)发至85862013@qq.com。

二、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三、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30日-5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依照申请项目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

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一批)遴选工作启动

2.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项目指南

3.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 (研究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