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公示】-哈书菊率团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团长

团员

单位

哈书菊

杨健

黑龙江大学

邀请单位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访问国家或地区

新加坡

出访的目的和任务

应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主任张寸渊先生邀请,我校法学院哈书菊教授、杨健教授拟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日赴新加坡进行工作访问,在外停留5天。

出访日期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日

出访经费来源情况

全部费用由科研经费(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3年国内一流学科-法学(30061160024)项目经费承担

若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

公示日期:2023.11.3-2023.11.9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866088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