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第十四轮(2022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黑大校发〔2020〕82号)精神,我院(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暂行)》。目前院评价实施工作已完成,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我院共有21名专任教师参加本次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在本院排名前30%,认定为优秀;综合评价在本院排名前60%,认定为良好;综合评价高于(含)60分,且教师按照所选岗位类别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总量50%及以上者,以及在学校批准期限内的挂职、借调、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等情况的教师,工作总量未达到50%的,如无“准合格”或“不合格”规定的其他情况,认定为合格。学院最终确定考核结果为考核优秀6人,考核良好7人,考核合格8人。
一、优秀人员6人(按姓氏拼音为序):
康锐、李丹宁、梁雪、刘春丽、杨微、张利红
二、良好人员7人(按姓氏拼音为序):
曹成龙、陈如静、邓慧蓉、董丽梅、李平、王崇、吴菲
三、合格人员(8人,略)。
四、特别提示:关于《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第十四条“学校批准挂职、借调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挂职、借调单位工作鉴定结果为优秀、良好的,不占本单位优秀、良好考核名额比例”,学校明确,自2022年起外派教师至校外单位、机构工作的人员,如果实际工作单位、机构或者第三方单位、机构给予派出人员相应报酬的,其在派驻机构承担的工作量不作为黑龙江大学工作任务认定,派驻工作单位、机构给予的考核意见不作为黑龙江大学教职工考核结果认定。有关《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我院处按学校有关部门的解释执行。
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4月26日17:00(3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人:尹志刚
公示联系电话:86608876,15804601100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