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一.校内申请

1.申请“学生项目”类别的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按照人选条件进行择优选拔推荐,并做排序标注。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汇总为电子版(Word可编辑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莫圣奖学金项目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85862013@qq.com。

各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

2.申请“访问学者”类别的教师将《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交至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地点:主楼C408室,夏天雨)联系电话:86609101。申请人员需将申请表和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电子版(Word文字)发至2021025@hlju.edu.cn。

3.学院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

1.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4年1月5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依照申请留学身份于2024年1月11日将信息平台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重点处。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1.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简章

2.《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研究生)

3.《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