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校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分别合作共建孔子学院。为支持海外孔子学院的建设,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推动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按照校发[2021]41号《黑龙江大学选派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骨干教师等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遴选两所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过硬,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作风务实,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申报人需为我校在编教职工,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长及以上行政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4.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5.能熟练运用俄语、西班牙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了解赴任国国情和文化;能运用网络、多媒体等手段开展工作,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6.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外事协调能力及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制定汉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考核、制定课程方案和组织师资培训等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7.曾经在海外相关语种国家担任过中方院长或有国外相关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8.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符合孔子学院具体岗位要求。
二、选拔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每个孔子学院配备一名中方院长,同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队伍人数按照岗位需求与候选人不少于1:2的比例选拔,并保障储备人员数量不低于派出人员的2倍,两所孔子学院分别遴选出2名中方院长储备人员。
三、选拔流程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自荐、所在院处推荐的方式。报名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相关部门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考核选拔,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过选拔的人员将纳入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才储备库。
四、派出时间
根据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需求,按照考核排名先后顺序派出。
五、任期和待遇
中方院长出国任期一般为二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23)82号]文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规范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教师生活待遇管理的通知》[教财(2023)83号]文件执行。同时,学校将保留中方院长任职期间的国内工资。
六、材料报送
1.申请人请于6月14日16:00前将电子版《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987040@hluj.edu.cn,纸质版报名表由报名者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处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号楼3217办公室。
2. 2023年报送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材料的人员不用重复报名。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86604318
附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