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5/202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一、申请“学生项目”类别的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按照人选条件进行择优选拔推荐,并做排序标注。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各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电子版推荐意见(Word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至85862013@qq.com。
联合培养硕士和本科插班生名额将根据相关学院报名情况,结合项目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分配。
申请“访问学者”类别的教师将《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交至人事处(地点:主楼A322室,刘钟钵)联系电话:86604907/86608342。申请人员需将申请表和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电子版(Word文字)发至2000081@hlju.edu.cn。
二、学院提交国合处或人事处时间:2024年11月7日
三、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4年11月11日-1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依照申请留学身份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1.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
2.黑龙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本科学生)
3.《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 (研究生)
4.《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教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