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选拔部分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一、申请项目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按照人选条件进行择优选拔推荐,并做排序标注。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各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电子版推荐意见(Word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上合组织项目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至85862013@qq.com。
二、学院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时间:2024年11月8日。
三、申请人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于2024年11月1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于2024年11月16日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申请人在 2025年 1月 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
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 1.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指南
2.《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 (研究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