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图

发布日期:2019-10-16    来源:

黑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图

 

每年11月底申报人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下一年度出访计划。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同意项目,报学校研究批准。

出访前,申请人至少提前60个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前楼105室(果戈里大街298号)进行指纹采集,拍摄护照所需照片。同时,报送出访基本资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219办公室,进行材料核准。

资料核准通过后申请人需到所在部门、出国(境)经费审批部门、财务处、校办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请将出访材料送回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219办公室。

出访基本信息在校园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外事专办员将出访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进行报批手续

因公护照及出国(境)任务批件下来后,省外办通知学校外事专办员,专办员会及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到省外办服务大厅领取因公护照及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向省外办审批大厅(53638936)咨询并确认去目的国签证材料明细。

申请人自行准备好签证所需材料,递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准后,自行提交至省外办签证中心并缴纳签证费用。同时等待省外办电话通知领取办理好的签证。

出访前,出访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接受行前教育并领取行前教育相关资料。

出访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和出访总结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219办公室。

团组回国后整理出访信息,在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