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愿者

发布日期:2019-03-22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为了积极推广汉语,提高世界汉语教学水平,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增进世界各国人民间的友谊和交流,中国国家汉办启动了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该项目是国家汉办为适应当前世界汉语教学蓬勃发展的形势需要,利用我国作为母语国汉语人力资源优势,开辟的向世界有需求国家提供汉语师资的新措施之一.

此项目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国家汉办于2004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汉办设立汉语教师志愿者中心(以下简称“志愿者中心”),负责承办此计划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国家汉办根据国外用人机构对志愿者的需求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教育部直属院校发布关于协助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委托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报名和初选工作。

凡符合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教育部直属院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可在国家汉办网站下载)。接受报名的单位根据国外用人机构汉语教师岗位的具体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评估。

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部直属院校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等选拔考试。志愿者人选确定后,国家汉办向相关选派单位发录取通知,被录取志愿者需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志愿者派出前须接受综合能力培训和拓展训练。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选派单位组织,参照国家汉办制定的《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结合志愿者派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志愿者派出前,选派单位须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教师作为中国文化使者,将汉语带到世界各地,教更多的外国朋友快乐、快速地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文化。与此同时,他们也需要努力学习当地的语言,积极地融入当地的文化。在双向了解和交流过程中,才能使得汉语更为广泛深入地为外国人所接受,也使得汉语更为长久地在当地得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