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黑龙江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黑龙江省政府设立“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原则上主要用于资助申请到具有接受来华留学生资质的黑龙江省属本科高校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外国优秀学生。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类别 |
奖学金期限 |
入学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 |
招生人数 |
本科生 |
4年 |
9月 |
4月30日 |
约2人(每年略有变化) |
硕士研究生 |
2-3年 |
9月 |
4月30日 |
约5人(每年略有变化) |
博士研究生 |
3年 |
9月 |
4月30日 |
约3人(每年略有变化) |
注:1、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不提供汉语补习,被录取者在入学时应具有申请学习专业所需的汉语水平,即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180分及以上的成绩。
2、申请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学校建议选择如下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法学,旅游管理,翻译学等专业。
《黑龙江大学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主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二。
二、申请时间及申请途径
申请人应在当年4月30日前内向黑龙江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可发送到报名信箱:studyathlju@hotmail.com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且同时未获得其他任何奖学金资助;
2、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历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年龄不超过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
包括注册费、学费、校内住宿费及综合医疗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截止申请时两年以内取得的成绩单)。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由本人签名。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由推荐人签字。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体检表格样式见附件一)。
7、护照复印件。
注:上述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必须于当年4月30日前寄送到黑龙江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不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录取及通知
1、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询问申请进程及结果。黑龙江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邮件地址:studyathlju@hotmail.com
2、黑龙江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3、黑龙江大学在每年7月初为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黑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被录取的学生需按《录取通知书》写明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
黑龙江大学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80
电话:+86-451-86609033
《黑龙江大学2021年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主要招生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4年) |
硕士专业(2-3年) |
博士专业(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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